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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新闻传媒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2784)

      办学地点:省市新华区警安8号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专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特殊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足球和健美操)

      办学特点: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为主,艺、文、工、管兼容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2000年,2007年3月升本,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获得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成为全国首批进行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民办高校。2014年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隶属于精英教育传媒集团,现有警安校区(本部)、学府校区和栾城校区三个校区。其中栾城新校区占地1500亩,分三期规划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5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暑期交付使用,现有艺术设计学院和影视艺术学院入住。

      学校设影视艺术学院、新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舞蹈艺术学院、服务外包学院、音乐工程学院、表演艺术学院、艺术体育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列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另有民办教育研究所、传媒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学院建有各种艺术教学场地,配有非线性编辑室、录音棚、音乐制作室、排练厅、排演场、画室、钢琴房、房、多功能演播厅、小剧场、大剧场、模拟空间剧场等实践实训场地。有表演、电视编导、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编导、动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戏剧影视文学、英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艺术、公共事业管理、录音艺术、网络与新、影视摄制等33个本科专业和部分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

      建校14年来,学校致力于培养境界、人格完整、知行合一、适应社会需要的传媒及其他行业应用型人才,已培养了近20000名毕业生。毕业生整体就业情况良好,就业率基本保持在90%以上。毕业生有70%进入国内的各省、市、县、电视、报刊、广告、电影、表演、舞蹈等传媒艺术类机构,有10%的学生选择自主创业,创办公司或工作室,20%的毕业生继续升学深造或在其他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在全国招收足球、健美操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之一。为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我院2013年继续招收足球(男)、健美操(男、女不限)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足球、健美操

      二、招生计划

      以上项目面向19个省招生(见报名条件及测试标准)共计招生23人,各项目的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项目需求确定。

      三、报名条件及测试标准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简章限定的体育项目,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拟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的相关需参加该省统一测试的,成绩合格者。

      2、根据我院招生计划,限定以下省份的考生报考:、天津、、山西、、、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云南、陕西、重庆、浙江、江苏、新疆、广西。

      3、足球(男、女)考生须具备: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

      4、健美操考生须具备: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

      (二)测试标准

      依据国家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进行专项测试。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从2015年3月8日起到2015年3月19日止,考生可登录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进行网名,并于3月20日到传媒学院(警安校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同时打印准考证。将本人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成绩册、秩序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3月20日之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至或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地址:省市新华区警安8号,邮编:050071)。

      五、体育专项测试报到时间及测试时间

      报名考生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交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费200元。报到时,需携带成绩证明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

      各项目报到时间、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院体育场

      报名与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六、选拔程序

      1、通过我院专家组审核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可申请参加我院自主命题的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考试时间在测试项目完成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考生报到当天公布)。

      2、对于测试成绩优异的入选考生,我院将与之签订《传媒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

      七、录取原则

      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考生,报请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按照教育部的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执行;

      3、凡报考我院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除应参加我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外,如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省统一测试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测试成绩需达标;

      4、考生获得我院专项水平测试认定合格者,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在我院招生专业中填报表演专业志愿,我院在各省(市、区)招收专业见我院招生简章;

      5、凡发现报考材料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测试成绩公布和合格证发放说明

      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地址邮编:市新华区警安8号050071

      咨询电话:0311-00699

      本简章由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