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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歌案被告无法被判死刑 要从日本死刑的“永山原则”讲起
  •   此前,日本检方提出有期徒刑20年的量刑意见,主要原因包括陈世峰有计划且手法地了与其情感纠纷无关的江歌,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悔意。表示,对于,被告完全否认,并把事件经过给刘鑫和江歌且无,这些都是法院量刑的因素。

      “”是中国文化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因此判决结果下达后,引起了诸多中国网友对于“量刑过轻”的不满。然而日本记者野岛刚在接受凤凰卫视的采访时指出,此次判决结果实际上已经出乎很多人的预料,法院打破惯例,完全支持了检方的求刑。由于日本慎用死刑,法院只能在日本法律的范围内,给予陈世峰最严厉的惩罚。

      在日本的法律中,故意罪、致、爆炸物使用罪、内乱罪和外患罪等都可以成为被判处死刑的。死刑犯的一般来说都是故意罪和致。日本死刑的量刑标准是“永山原则”,来源于一名少年作家犯的名字。

      1968年,19岁零3个月的永山则夫从驻日美军拾获了一把。这位家境贫寒、初中毕业后就频繁换工作、对社会充满愤懑之意的少年,在东京、京都等地四处游荡,过程中用射杀了四人。15年后,日本最高法院判处永山则夫死刑,其判词为:

      “由犯罪性质、动机、实施过程可知,此案的作案手段具有偏执性与性,考虑到人的人数、被害人家属的感情、社会影响、的年龄、案发后的情况等综合因素……本庭认为如果有适合本案的处罚方式的话,那就是判处被告人死刑。”

      尽管日本刑法“死刑必须在判决后半年内执行”,但实际上这条几乎从来没有被落实。在死刑被确认后的第7年(1997年),永山则夫才被执行了死刑,此时他已在里待了近30年了。

      而他在里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自1969年7月2日得到“写作许可”起,永山开始使用从律师那里得到的字典和纸笔,开始反复撰写语言难度很大的文章,并开始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马拉卡佐夫兄弟》、契诃夫的《樱桃园》甚至是《宣言》《资本论》等社科著作。仿佛被一根魔棒点醒了心中的智性之光,这位连中学都没有好好上过的狱中作家,陆续出版了《忘记人民的金丝雀们》《爱?无?》《记》《的泪》《让人民》《木桥》等作品。

      阅读和写作让他对自己的过往经历有了深刻的反思。在1981年的第四次庭审中,他说了这么一句话:“贫困了人的社会性情感,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被所有人抛弃的人,对于让他处于这种境地的人也不会再抱有任何感情。”而他在中的种种表现,也直接导致了法庭在判决上的反复斟酌。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夏树静子在《与的不幸相遇:日本司法物语》一书中详述了永山则夫案的始末。我们从书中节选了“永山则夫:与的不幸相遇”这一章节,向读者展示日本死刑量刑标准“永山原则”是如何确立的。

      昭和四十四年(一九六九年)八月八日,东京地方法院在堀江一夫审判长的主持下,对永山则夫案进行了第一次。主要律师助川武夫是受一位女性观察官的委托接手此案的。那位女性观察官曾经在两年前于东京观察所与永山有过两次面谈。其他两位年轻的律师都是堀江自己选定的。

      东京所中的永山,自七月二日得到了“写作许可”之后便用从律师那里得到的字典和纸笔,开始反复撰写语言难度很大的文章。他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对于一个连中学都没怎么上过的人来说,简直是奇迹。在大家的认可下,永山每天都在本子上写诗写散文。从“笔记本一号”开始,整个审判期间这样的编号本不断增加。旺盛的读书,使他甚至开始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马拉卡佐夫兄弟》以及契诃夫的《樱桃园》。

      对于永山的犯罪事实,诉讼书上这样写道:(1)盗窃(横须贺事件);(2)和(3)(东京普林斯酒店事件和京都事件);(4)和(5)抢劫(函馆事件和名古屋事件);(6)抢劫未遂(原宿事件);(7)非法持有武器弹药。

      永山对于部分犯罪事实进行了否定:(1)的盗窃属实;(2)的“开始只是想逃跑,并没有想”,永山否定了自己有杀意;(3)的属实;(4)的抢劫是因为“确实是需要钱”;(5)的抢劫“完全是之后才想到抢钱”,永山否定了有意识抢劫;(6)和(7)属实。

      从十月二十日的第四次庭审开始,东京普林斯酒店事件和横须贺事件的证人被一一传唤出庭接受询问。永山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处于一种并不担心的状态。

      第六次开庭,辩方律师要求对永山进行询问。但是永山却基本上没做什么回答,反而一直在:“就是我干的,又怎么样?你们明白个屁!闭嘴!什么,傻瓜!”

      到了第十次开庭,开始就函馆出租车司机被抢劫的案件进行审理。永山的当庭发言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函馆的案子,我觉得是我干的最坏的一起。因此,我想说一句--只要月亮上还有沙子,只要资本主义还存在,这个的悲惨事件就不会消失”(一九六九年七月,阿波罗号登月,并带回了月面砂石)。

      第十二次开庭,永山在陈述与名古屋事件相关的情况时说:“发生这样的案件,完全是因为我当时。我因为穷,所以。我恨它,因为恨它所以下手了。”“资本主义社会制造穷人,所以我才站在了这儿。”这之后,他突然用英语开始威廉·邦格的《犯罪与经济状态》中的一节。原来永山读书的范围已经从文学扩展到了马克思的《宣言》等社会科学领域。最后他甚至通过助川律师得到了一套《资本论》八卷全集。

      昭和四十五年的十月和十二月间,进行了第十七次和第十八次庭审。在法庭上,永山就自己为何会成为的犯,从根源上进行了分析叙述。“想想根源,因为小的时候被亲人抛弃过,所以我才变成了现在的性格。”“母亲将我扔在网走这件事,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

      昭和四十六年二月,在辩方律师的申请下,永山被送到了位于东京板桥区的诚爱医院接受鉴定。他从所带来了三纸箱书籍,除了接受医学检查以外,永山将全部时间用在了读书上。

      “(1)社会;(2)能普及教育;(3)我自己的死。杀了四个人,我知道自己要负责任。”

      在被问到在所里都读了哪些思想性读物时,永山举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康德、柏拉图等人的著作。而这些书籍都是别人馈赠的。

      三月十日,永山决定将十本狱中的笔记以《的泪》为题出版。在被问到为什么叫这个题目时,他答道:“我是的,不仅没弄清真正的敌人是谁,还杀了的人。”

      五月,永山的鉴定被提交给了法院。鉴定书的内容大致如下:(1)被告人在犯罪时的状态没有发现狭义上的病症状,但其情感方面确实存在偏执。(2)目前情况基本相同。最后鉴定还加上了这样的话:“被告人对的深刻以及执著的读书与写作使得正处于状态。”

      (1)被告人对四名被害人毫无,将他人的生命视若草芥,这反映出被告人以为中心以及爆发性的性格,对此应予以重视。(2)被告人的性格形成受到幼年时家庭贫困以及冷漠的影响,很值得同情。但对自己的,被告强调主要原因来自于国家以及社会结构。从这点上显然看不出任何之意,虽然被告人还是十九岁的未成年人,但不应有任何酌情余地,请求判处被告人死刑。

      这之后的六月二十六日,在经过法庭辩论之后,宣判的日期被定在了七月二十七日。这中间,辩方一直在主张:“实施犯罪时,被告人的状态极其不稳定,明显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但是,事情发展却让人始料未及。六月十九日,永山突然解雇了三人律师团(第一团)。这之后,审判好像开始进入了一片奇怪的中。

      昭和四十六年(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主审换为海老原震一审判长,而辩方则换为由五名私人律师组成的第二团,至此第二十七次庭审拉开了大幕。永山的支持者那时建立了“对策会”,积极地进行支援活动。在第二十八次庭审中,永山提出:“要让法庭上出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于是,审判长邀请了法政大学马渡尚宪副教授和东京大学杉浦克己作为特别人出庭。

      从昭和四十七年一月开始,以这两位特别人为中心,开始了一般陈述,其内容超过了两千页稿纸,仅仅就用去了一年时间。

      这期间,在昭和四十八年五月的第三十九次庭审中,永山突然坦白了一起“静冈事件”,并要求为此事件对自己进行起诉。事件的内容是,昭和四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深夜,永山潜入静冈市市内的一家公司事务所,盗取了存折后点燃了窗帘。由于引起了职员的注意,他只能躲到了三层的厕所里。之后还向赶来的开了枪,但枪中没打出子弹,永山趁机逃走。但是之后既没有也没有警车追赶他,因此永山觉得他被谁了。

      就在之后不久的十二月,日本发生了抢劫运款车的“三亿日元”事件。而永山觉得那只是为了将视线从“静冈事件”上引开,才制造的假案。这正是法务省为了达到将“少年刑事责任年龄”降到十八岁的目的,利用自己、自己了一连串的。

      昭和四十八年十月,一般陈述终于结束,辩方提出再次对永山进行鉴定。审判长任命八王子医疗的石川义博为鉴定人。

      第二年八月,由于海老原审判长调任他处,此案的第三位审判长西川洁登场。这时,著名的“石川鉴定书”也被提交到了法院。

      (2)被告人出生以来的生活成长极其恶劣。被告人在犯罪时的状态,受到了遗传以及生物学条件相互叠加的影响。

      (3)通过在所中的拼命学习以及与人交流,被告人的生活转向了出版以及很旺盛的知性活动。(昭和四十六年到四十八年间,永山的著作《忘记人民的金丝雀们》《爱?无?》《记》《的泪》《让人民》分别在边境社以及角川文库出版。)

      (4)根据永山供述的“静冈事件”中,他与对射以求一死的情况,可以判断他具有病态冲动。(对“静冈事件”,不予起诉。)

      永山对鉴定不服,因此解散了为自己了三年的第二团。这之后律师几经更替,终于在二十八岁的铃木淳二律师和另两位律师的努力下组建了第三团。而此时审判长也换成了第四任蓑原茂广。可是很快,第三团就因为时间安排问题,集体辞职了。

      昭和五十二年九月,蓑原审判长从东京律师协会公派律师运营委员会选出了三人,作为永山的国家指定律师。至此,第四团成立。

      但是,在法庭上永山却突然提出要对静冈事件进行纠正,然后就挤进了律师席。由于他一边怒号一边准备使用,审判长只得宣布休庭。此时,旁听席上也大乱,怒喝四起。最终审判长命令,将一人,四人出庭。

      五月,第四团进行了最终辩论,强调从案发当时永山混乱的状态与坦白“三亿日元”事件中可以明显得出,此人患有严重的妄想症和偏执症。

      昭和五十四年六月,永山三十岁了。这之前二月的庭审中,检方在进行完论告之后再次判处永山死刑。这样,在一审中他第二次被判处死刑。

      (1)四件命案中被告人视人命如草芥。(2)作案手段极其。(3)被告人无,且改过甚难;并一味将犯罪原因归咎于造成了自己贫困和的国家以及社会,或者母亲兄弟对自己的,这完全是推卸责任且中心的行为。(4)本庭很同情被告人的出身以及。(5)犯罪时虽为少年,但已经接近成年。(6)应该看到被告人将自己著作的版税赠与了函馆事件中人的家属等补救行为。

      本庭承认,被告人极其孤独、性格内向、脾气,且非常自卑,而与之相对应的,其表现欲也很强,性格极度偏执。但这些都不足以判断其在实施犯罪时处于异常状态。因此,本庭不得不宣布判处被告人死刑。

      昭和五十五年(一九八〇年)四月,一位叫木下奈津子的美国二十四岁女子给《的泪》的作者永山寄去了一封信。这位女子出生在冲绳,她的生父是菲律宾人。她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并在十九岁那年随着与美国公务员结婚的母亲一起搬到了美国内布拉斯。两年前,她因为与的人际关系等原因,曾经一度试图服药,结果未遂。在回冲绳祖母家中休养时,偶然从别人口中听到了永山以及《的泪》的事情。回到美国之后,她反复阅读这本书,甚至给角川书店写了信。

      自此,二人之间开始了频繁的书信往来。木下知道永山已经在前一年被判处了死刑,所剩时间不多。于是她十月从美国飞到日本,在的会客室里第一次见到了比自己年长六岁的永山。木下那时脸上洋溢着喜悦,兴奋地与永山交谈着。

      就在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对永山的死刑判决后,第四团马上着手进行上诉。在上诉审理中,又由铃木淳二、大谷恭子等五名私人律师组成了第五团。

      这一年的十二月,在东京所的会客室,永山和木下举行了婚礼。主持人和证婚人都是“连续射杀魔永山则夫的反思共立会”的。证婚人最后在两人署名的结婚申请上签字盖章,以示。木下奈津子住在大谷律师家经营的公寓里,一边继续与永山在会面,一边在一家公司工作。

      也是在十二月,永山的第一次上诉在东京高级法院由船田三雄审判长主持开庭了。为了防止现场混乱,法庭内外森严。时隔一年零五个月再次出庭的永山,面对各种问询都做了诚实的回答。

      永山在案件发生后不久就开始向出版社申请,将《的泪》的版税赠与包括函馆事件者的两个幼子在内的人遗属。于是,与永山签订了出版合同的各大出版社社长,分别将永山的版税送到了四起案件人的家中(向其中两起案件的人支付了七百五十万日元的赔偿)。而第五团也希望通过继续这样的赔偿来得到人家属的谅解,以此为永山获得减刑。

      第二年初,铃木律师与木下便一起到岐阜县准备拜访“名古屋事件”人的双亲,但是他们却遭到了两次。“东京普林斯酒店事件”的者亲属也始终表示“绝对不会接受凶手对儿子的赔偿”。

      第四次庭审中,在回答法庭询问时,永山讲道:“我开始写作是因为河上肇的《贫乏物语》。案发时,我能感觉得到,整个日本都在我。这是因为我杀了和我同在一个阶级的人,这让我十分。如何不用同在一个阶级的同伴,还能活下去,这是我一直以来都在考虑的问题。”当检察官问为什么永山感慨《贫乏物语》中引用的邦格的名言是在说他自己时,他将在一审中的英文内容用日语讲了出来:

      “贫困了人的社会性情感,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被所有人抛弃的人,对于让他处于这种境地的人也不会再抱有任何感情。”

      本庭并非不认可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但需要考虑的是,“其他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会作出死刑判决”。

      根据这一见解,需要对案件情况进行再次讨论。(1)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进行了骤发性犯罪的被告当时还是十九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被告在性格形成的幼年时期,一直处于情感方面以及经济方面异常的中。因此在犯罪实施时,其实际心理年龄可视为未满十八岁。将全部责任归咎于被告人,并使其以命偿于。(2)被告人因而发生的变化。与人生伴侣结婚,在本庭上诚实回答询问,这些都是可以看到的被告人内心的变化。(3)被告人在狱中写作,并将所得版税赠与被害人家属,由此可见其赎罪的心情。

      根据上文,再加上原判中所指出的应予同情的情况,也为了让本次审理更加顺利,本庭认为应该让被告人用终生为者并赎罪。

      东京最高检察院认为,从未有过这样的先例:抢劫案中连杀四人的被告未被判处死刑,这对于其他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甚是不公。而且所谓以“其他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会作出死刑判决呢”为基础的船田判决,无非是船田在事实上没办法判处永山死刑而作出的。因此,东京高检以“违法判例”之名向最高法院提起了抗诉。

      而永山则在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开始动笔创作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木桥》,并以这部作品报名参选了第十九届新日本文学。这也成为马上将满三十四岁的小说家永山则夫的起跑点。

      由死刑到无期徒刑,也许为永山带来了安静与,他接连写出了《为什么?网走》《土堤》等小说。每一部作品都是以“N少年”为主人公,情节也是根据永山自己亲身体验过的被遗弃、极度贫困的生活、离家出走、偷渡等创作而成,因此极具真实感。在收录了四篇小说的《木桥》获之后,立风书房又发行了这部作品集的单行本。永山从小就很善于画画,因此这些作品的封面全部由他手绘而成。

      另一方面,昭和五十八年七月,三审的结果是将案件发回东京高级法院重审,二审判决无效。这一最高法院的判决还认为船田判决对于事实的认定,以及对整个案件的综合评价均存在问题,这也导致了最终量刑上的错误。

      永山似乎专门是要对抗东京高检的抗诉,提出了“为了制作表达我主张的广告,募集筹款一百万日元。谁能征集到一百个以上的签名,我就请他做我的律师”。最终,参与了三次审判的铃木淳二律师对此予以响应,并再次成为永山的律师。此外,铃木律师还是一位坚定的“废除死刑论者”。

      昭和五十九年十二月,在鬼冢贤太郎审判长的主持下,永山一案的第四审于东京高级法院开始了。而铃木律师与另外六人则组成了第六团。

      第二年七月,东京高级法院刑事部的人员到名古屋出差时对永山一直从事出版业的三哥进行了证人询问。正是现在已经退休的他与永山一起度过了那个被抛弃在网走的冬天。

      “则夫有一种病态的脆弱,而且还很胆小。人要是想活下去,就必须战胜这些。关于则夫我已经不想说什么了,而且也没有这个资格了。”永山的三哥这样说道。

      这时,主审已经由鬼冢到柳濑再到石田,更换了三次。团为了能够取得对于永山的无期徒刑判决,经过艰苦的交涉终于得到了进行第三次鉴定的机会。作为申请鉴定的补充意见,律师们指出永山很可能患有夸大妄想、倾诉妄想、思考障碍等疾病,所以希望能派遣这方面的专家进行鉴定。但是永山并不领情,他首先解雇了捐款百万的铃木律师以及其他五人,接着于昭和六十一年三月又将大谷恭子律师以“被告人人格”为理由解雇。听到这些之后,木下奈津子马上将手中还未提交到市的离婚申请正式递交给了相关部门,自此她与永山解除了婚姻关系。

      昭和六十一年七月,东京高级法院任命远藤诚作为国家指定律师为永山。远藤曾经短期担任过,在佛教方面造诣很深,著述颇丰。帝银事件中他还曾经担任过平泽贞通的团团长,是一位享有很高的资深律师。

      九月的第十四次开庭中,永山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他自己制作而成,主要针对他的著作以及论文的《业绩鉴定请求书》。

      从第十六次庭审到第十八次庭审,永山一直在陈述从自己出生以来到进入社会之后所遭到的种种不待遇,以及后来受到律师与支持者的。而远藤律师也希望永山能将自己想说的都讲出来。在最后永山讲道:“我的思想已经超越了马克思。在学术领域,我作为能够对人类作出贡献的举世无双的学者,是绝不会我的。”

      接着,远藤律师在一般辩论中主要陈述了永山在狱中的十八年,已经和学术融为了一体,“你们觉得把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送上绞架,让他颈骨断裂而死,好吗?”最后他还以永山的诗《听啊,人们》为论述结论,大声地朗读起来。

      另一方面,山田一夫、吉村德则两位检察官的论告中却写道:“被告人始终认为自己犯罪的原因在于这个资本主义的国家和社会。这是责任,从中可以看到被告人远未进行深刻坦诚的与。”

      昭和六十二年三月,石田审判长作出了判决:判处被告人死刑。这也就意味着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以及律师的上诉失败,无期徒刑变成了死刑。

      在庭审结束后,一直都安静地接受审判的永山突然开始高声喊叫:“要开战啦!用进行斗争来废除死刑!”

      而永山还是在继续出版着自己的作品,昭和六十二年出版了《被抛弃的孩子的追逐》(河出书房新社),平成元年又出版了《为什么,大海》(同上)。平成二年一月,在编辑的下,永山向日本文艺家协会提出了入会申请,但没有得到立即批准。于是一个月之后永山撤回了申请。

      平成二年四月,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再次开庭(第五审),但被告人永山并未出庭。安冈满彦审判长最后宣布了参审四名达成一致的判决:

      这一判决的理由基本上与昭和五十八年在最高法院小法庭宣布的内容一致:“由犯罪性质、动机、实施过程可知,此案的作案手段具有偏执性与性,考虑到人的人数、被害人家属的感情、社会影响、的年龄、案发后的情况等综合因素,(中略)本庭认为如果有适合本案的处罚方式的话,那就是判处被告人死刑。”

      对于小说家永山则夫来说也许是个,那就是“永山原则”作为 “适用死刑的一般标准”被一直沿用到现在,并且广为人知。比如发生在平成十八年(二〇〇六年)的秋田儿童连续被害事件的一审判决就是以“永山原则”作为量刑基准的。

      平成二年四月,远藤律师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旨在改变判决为无期徒刑的《判决订正申请书》,但却没有被法院接受。到此,永山的死刑已经完全确定了。

      在那一年,永山依旧出版了《异水》(河出书房新社)、《的泪增补新版》(河出文库)、《木桥》(同上)、《永山则夫的狱中读书日记》(朝日新闻社)等书籍。

      在死刑被确认后的第七年,也就是平成九年(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在东京所永山则夫被执行了死刑,那一年他四十八岁。但是按照的顺序来说,永山的实际上被安排得过早。有不少人推测这是受到了同年五月发生在的“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的影响。

      这天下午,永山在所内被火化,远藤和大谷等律师以及木下奈津子前来领取了骨灰。八月十四日,在远藤的主持下进行了葬礼。之后按照永山的遗言,奈津子将骨灰撒入了网走湾,撒入了鄂霍次克海,那是永山则夫一生都挚爱的大海:

      四面只有海,年幼的冒险,就是这样吧。在何处似乎看到了,蒙娜丽莎般的人儿。最爱美丽的东西,为什么?因为我的灵魂是丑恶的样本。最想走到吾爱的身旁,就在那里睡去。(《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