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近日宣布修订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分析人士认为,此举表明监管层关注到了杠杆的风险,是在通过逆周期措施进一步完善业务规则,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两融政策适时而变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现行的《证券公司
监管层近日宣布修订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分析人士认为,此举表明监管层关注到了杠杆的风险,是在通过逆周期措施进一步完善业务规则,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现行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制定于2011年。四年来,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迅猛,尤其是去年以来,两融余额迅速增长,到5月底已达2.08万亿元。
“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行为和需要预防的风险,现有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已不能适应市场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因此,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促进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4倍。
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两融客户必须达到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要求,且从事证券交易时间需满半年、拥有足够的风险承担能力。不过,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上述条件。
与此同时,为满足投资者长期投资需求,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的期限;合约到期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的期限。
有关数据显示,按照不超过净资本4倍的要求,部分券商的融资融券规模已经超标。据此标准计算,目前两融市场总体规模理论最高在3.4万亿元,增加空间十分有限。这相当于为融资融券业务设置了一个天花板。
不过,中信证券证券金融业务线负责人房庆利认为,胎梦大全实际上券商目前的两融业务已经没有什么增长空间。而监管层新设定的指标,除对部分净资本不够充足的小型证券公司有影响外,对整体券商的业务规模没有太大实质性影响。
除了券商净资本的之外,此次政策调整中,另一个备受市场关注的变化是,允许客户融资融券合约展期。
房庆利认为,这符合行业期待,会避免在市场出现下跌时因为合约到期不得展期而平仓,有助于减少对市场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