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南昌市中心繁华的八一广场附近,曾经有一个报刊“专刊部”。这里的工作人员紧张而忙碌,他们同时编辑着3份周刊,经过编辑后的文稿送给老板姜兵审阅,等待着他的审定签发。这样的繁忙场景在2013年10月18日戛然而止。近日,经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姜兵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一审宣判后,姜兵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2012年初开始,姜兵自称江西某员工,找到江西一家报业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表示自己需要印刷。姜兵向印务公司提供了某报刊号的出版许可证,以及印刷委托书。经过协商,吴某接下了这笔业务,并让市场经营部负责人和姜兵详细接洽。
谈妥后,姜兵租好一间民房,打着江西某报“专刊部”的旗号,聘请工作人员从网络、和期刊上摘抄内容,然后由编辑人员对收集到的内容整理、,形成每周一期的《全球参考》、《世界周刊》和《国力观察》3份以时政评论为主要内容的。
从2012年2月到2013年9月,该报业印务有限公司受姜兵委托,共印刷3种上百万份。这些印刷好的按姜兵的要求,被送到南昌火车站,然后通过快递运送至全国多个省市进行销售。
法院审理查明,姜兵多次将快递给包头市的周某销售,并通过传真向周某提供了相应的出版许可证及发行委托书。另有江苏、湖南、等省份的书报刊销售网点曾经销售过3种,并将结算款汇至姜兵委托的某报业印务公司。
2013年,青岛市机关查处了两名涉嫌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在涉案物品中发现了姜兵非法出版的。随后,山东警方把这一案件线索移交江西省南昌市警方。由此,姜兵进入了机关的侦查视线日,南昌机关侦查人员出现在姜兵的办公地点,将姜兵带走,随后对他的住所、办公场所、仓库等相关地点进行,当场查获《世界周刊》、《全球参考》和《国力观察》等305捆、电脑及发货单等凭证,并依法进行。
江西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3份鉴定后认定,均为冒用他人刊号的非法出版物。被假冒的两家也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两家并未委托姜兵出版和发行刊物。
在对姜兵“专刊部”进行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在这里工作过的七八名工作人员并不知道所在公司名称,只知道公司老板是姜兵,主要业务是编辑3份。
今年2月18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姜兵提起公诉,他在未经国家工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冒用江西某的名义成立“专刊部”,并通过伪造两家出版许可证和印刷委托书的方式,骗使某报业印务有限公司印刷了《世界周刊》、《全球参考》和《国力观察》等3种。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自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姜兵行上述非法出版物共计197.6万份,销售金额149.9万余元,实际收到销售款为100.3万元。
“姜兵外表瘦瘦的,长得斯斯文文的,挺像一个编辑。”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检察官这样评价初次见到姜兵时的印象。
姜兵有家人长期在工作,办报卖报对姜兵来说并不陌生。前些年,姜兵开始从事与发行相关的工作,和行业有很多交集。
后,姜兵对自己的犯为并没有太多辩解。庭审中,姜兵的律师对犯罪数额的认定提出了意见,认为姜兵归案后还有49.6万元销售款没有收回,已经形成死账,该数额应认定为犯罪未遂,进行相应核减;对于机关依法的305捆,应从已销售的报刊数量中扣除。人还提出,姜兵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又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态度好,有表现,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姜兵违反国家出版条例,以营利为目的,非法销售总金额149.9万余元的,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同时认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数额认定应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非法出版物数量,未收回的销售款及未销售出去的也应计算在内,人的意见不予采纳。
“报务印刷机构仅仅从形式上审查相关证件,没有实质上的资质审核,再加上购进的销售商,没有能够辨别出姜兵资质的,这使得姜兵虽然没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生意却能够越做越大。”办案检察官认为,姜兵“专刊部”地下运行背后出来的问题发人深思,应引起相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和。星期四左眼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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