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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公开《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细则 主动接受监督
  •   中新山西网太原4月17日电(刘小红)山西省高级17日对外公开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该院新闻发言人段艾生称,对外公布了由法院内部掌握的标准,是为了让广大一起监督。

      山西全省法院多年来一直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是为了解决一直存在的量刑不均衡的问题,量刑不均衡的突出表现是“同案不同判”,甚至畸轻畸重。

      2009年4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部署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要求全国各高级在辖区范围内确定一家中级法院、三家基层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

      对此,山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三庭庭长白永旺在发布会上称,山西省高院量刑规范化领导小组决定,太原市中院、怀仁县法院、洪洞县法院和长治市城区法院成为第一批试点法院。工作开始后,山西省适用量刑规范化的刑事犯罪,从最初确定的交通肇事、故意、抢劫、盗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5个,又增加罪、非法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10个,共计15个。这些的案件,针对司法实践中适用最多的有期徒刑、刑进行规范,占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70%以上。

      经一年半试点准备,从2010年10月起,山西省量刑从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双管齐下,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明确量刑步骤,改变传统“估堆式”的量刑方法,统一量刑思维,使的“内心活动”公开、透明;二是将量化引入量刑机制,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量刑不偏离方向,实现量刑;三是引入量刑,增强控辩双方的有效对抗,使做到“兼听则明”;四是建立相对的量刑程序,充分发挥法庭查明量刑事实的功能,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

      山西的量刑规范化工作在试行期间,进展顺利,效果良好。2014年1月1日起,山西量刑规范化工作结束试行,转入正式实施阶段。经深入调查研究、最高法院批复,对原《量刑细则》作出100余处修改的新《细则》亦于同年6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在互联网全文发布,极大便利了社会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查询。

      据介绍,山西全省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以来,取得明显的成效,一是量刑更加均衡,案件质量显著提升;二是量刑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预防司法;三是工作标准科学规范,量刑能力明显提高;四是社会更加满意,司法公信力有一定提升。

      白永旺告诉记者,山西全省法院今后将继续增强规范化量刑的意识,彻底转变以往重、轻量刑的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为推进量刑提供参考借鉴,进一步探索扩大规范化量刑的和刑种,尤其要将山西省较为常见多发的涉爆炸物犯罪等类型案件纳入量刑规范化适用范围;

      此外,山西全省法院将继续完善量刑规则,并根据刑事法律的变化适时作出修订;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规范化量刑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审判质量;增强公开与透明度,使类似案件不同判、同性质案件不同判的情况得到根本遏制,保持量刑的相对均衡,充分满足山西全省人民群众对量刑的期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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