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上海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要求,上海将进一步完善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制度,编制市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十三五”轮审计划,有重点地、有成效地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在全面总结同步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进一步深化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市管高校党政领导干部、金融企业董事长和总裁(总经理)同步审计。规划明确从年起,探索开展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同步审计。
规划提出,市和区、相关工作党委、主管部门都要强化审计整改联动和问责力度,对追责问责或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事项,要积极会商并予以推进。规划还就建立规范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管理平台、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指导,以及加强经济责任综合分析和理论研究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张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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