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部分企业遇到暂时生产经营困难,如果任凭这一现象蔓延,将会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的大局,也会给职工生活造成直接。、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研究部署系列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集中体现在近期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积极实施培训是系列措施的重点之一,做好当前培训赋能工作是当务之急。
促进就业的方式有多种,但不少手段只能缓解一时的“吃饭”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满足劳动者体面工作的需求,只是“授人以鱼”。而通过精准培训,学习了新岗位技能的劳动者实现再就业,不但有了新饭碗,还保留了继续参与社会生产、融入社会生活的渠道和条件,是真正的高质量就业。
因此,无论部门还是具体从事就业和培训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以更高质量就业的标准来谋划、部署、实施当前的职业培训工作。
培训赋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的规划协调和资金政策支持,需要企业、院校和劳动者的共同参与。在抓培训促就业时,重点应该放在出政策、给资金、抓监管这三个方面上。
出政策就是各级积极贯彻《意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本地区的落地政策,重点确定培训补贴的范围、对象、标准、程序等。最好以清单化的形式公之于众,广为宣传,目的是让更多单位和更多人群参与其中,发挥政策的应有效力。
给资金就是依据政策,对按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包括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完成学习任务的失业人员、在岗职工等及时足额发放培训补贴。应深化“放管服”,科学高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尽可能归并简化申报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使补贴政策更便捷地惠及职业培训事业。
抓监管就是有关部门还要抓培训工作质量体系建设和全程控制。应充分利用投诉电话、舆情监测、抽查等手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事前要督导下级部门或者培训承办单位准备工作的落实;事中要组织必要的听课抽查、考核检查、资金发放等环节;事后要充分利用舆情监测、问卷调查等手段,收集和培训承办单位的反馈,以受训的培训考核合格率和就业创业成功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评定培训效果。以此为基础,对工作优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将质量欠佳又改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榜,停止支持。
培训补贴是重要的工作杠杆,在调动社会广泛参与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在职业培训补贴方面最大的亮点在于放宽了享受培训补贴的条件。
二是支持各类机构(院校、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面向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因多种原因遇到一时的困难,但组织体系还在,由企业组织职工培训具有天然优势。部门一定要充分利用企业的组织优势以及场地、师资、设备等条件,将需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转岗职工或者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开展培训。根据培训需要,再给予经费、信息、师资、考评等方面的支持。这样开展培训,针对性、实效性都比较高。
部门在引导企业开展培训方面,有一些现成的政策可以使用。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积极承担培训任务,等等。
技能人才成长有其自身规律,即技工技能水平的培养和提高主要依靠边干边悟。企业发挥作用的形式多种多样,直接办学是一种直接体现,但并非全部,更重要的是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参与技能人才标准制定、人才评价、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等。
《意见》关于支持培训赋能的这些好政策,需要、企业、培训梦见钱包被偷机构的通力合作,需要培训工作者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广泛宣传,需要劳动者的积极参与。只要齐心协力、勤于耕耘、久久为功,必会实现预期目标。(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