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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   装甲兵工程学院坐落于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是全国重点工科院校,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

      (1)军队在职干部: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须有3年以上部队工作经历经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同意报考。不限报考专业。

      (2)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部审批同意报考。可报考工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2开头)。

      (3)国防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国防生选培办审批同意报考。可报考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2开头)。

      (4)拟入伍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高校统招一批次录取,理工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学院、专升本以及学制内未完成学业的,以及境外学校学生),按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入学当年9月1日),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同意报考,限报考工学专业,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1. 网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31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按网上公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报编号到所选的报名点(应选择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A考生须将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B考生须将所在院校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C考生须将所在院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D考生须将学生工作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一周内EMS到我院研招办。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1. 准考证:2016年12月19日-26日起,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1)报考资格审查、(2)体检、(3)政审、(4)专业笔试、(5)专业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体能测试

      4. 思想考核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它复试科目成绩将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按照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区分考生类别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一般于6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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