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5日,四川大学的国际硕士研究生唐丽媛从成都出发,经过30多个小时的艰苦旅行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南京。
刚到南京大学门口,她就看见一群带着“暑期学校自愿者”袖章的人在忙碌着。说明来意后,很快就有自愿者帮她拎起了行李,带她来到南京大学学生宿舍。
精美的暑期学校议程板,主干道上的“热烈欢迎来我校参加中美欧比较法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教师和”的,以及随处都可见的欢迎牌,让已经是硕士研究生的唐丽媛想起了刚上大学的情形。
幸运的不只是唐丽媛。和她同一天来到南京大学院的还有来自哈佛大学、台北大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大学等境内外著名高校的100多名法科研究生。他们共同的目标是上学——中美欧比较法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和唐丽媛一样,他们中的许多人在此之前都参加过各种形式的暑期学校,但这次却让他们有不一样的感觉。
由国家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办,南京大学承办,大家云集,学费、住宿费全免,伙食补贴,教材讲义免费,这一切都使得这次的暑期学校不同于一般的暑期学校,来自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资料显示,这种形式的类暑期学校在全国尚属首次开办。
1984年,由数学大师陈省身先生,在大学举办了首期“数学研究生暑期教学中心”,聘请国内外的知名数学家为中国研究生开设基础课程和前沿。之后,“数学研究生暑期教学中心”得到了教育部的重视和支持,于1984年至1994年,在不同的高校连续举办“数学研究生暑期教学中心”,成为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前身。
1994年,教育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将“数学研究生暑期教学中心”更名为“数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决定在今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共同主办。1995年,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武汉大学共同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数学研究生暑期学校,自此,“暑期学校”这一名称延续至今。
1997年,原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签订了《关于在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共同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协议书》,肯定了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办学模式,决定加强合作,在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科学等学科共同举办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协议书》将暑期学校的办学扩展到数学以外的有关基础学科。
从2003年起,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被列入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暑期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学科覆盖面也进一步扩大,2005年,首次安排举办了教育学、新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
截至到2006年,共举办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64届,参加暑期学校学习的研究生1万余人次;授课教师总数1500余人次,其中境外教师400余人次;在暑期学校开设的课程或共计1500余门次。
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办学效果进行的调卷中,97%的认为参加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有很大或较大收益,95%的表示今后愿意再次参加暑期学校。
国务院学位办公室主任杨卫认为,“研究生暑期学校对于充分利用研究生教育的优质资源,推动培养单位之间相互承认学分,促进研究生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整体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增加到22个,暑期学校涵盖的学科领域也大大扩大,类研究生暑期学校第一次举办,这就是中美欧比较法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承办方是南京大学。
2006年10月,南京大学在向教育部申报2007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时,把“中美欧比较法研究生暑期学校”列在所申报项目的重要,由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许钧担任项目负责人,作为重点项目申报。
尽鬼节出生的人管如此,在申报这个项目时南京大学方面并无多大把握,因为在此之前,由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举办的研究生暑期学校还从没有类。况且,当时几乎所有的国内一流高校都向教育部申报了类暑期学校的项目。南京大学院能否脱颖而出,受到教育部的垂青?
参与此项目的南京大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春福告诉记者,虽然当时申报这项目没有绝对把握,但对于举办这次中美欧比较法暑期学校南京大学还是有许多有利条件的。
南京大学院拥有中美欧文化研究中心,欧盟研究中心,中德研究所,在同美欧合作交流方面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这对于承办中美欧比较法暑期学校极为有利。
在实际操作方面,南京大学院自2003年以来成功举办了多期暑期学校,2005年与美国whiteer院成功举办了中美纠纷解决联合暑期学校,为此次中美欧比较法暑期学校的开办提供了实战经验。
或许正是看到了南京大学在中美欧比较法方面的这些优势,2006年12月底,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向南京大学下发了批准其承办“2007年中美欧比较法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的通知。并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中拨款30万元用于实施此项目,从众多一流大学申报的类暑期学校项目中选择了南大的中美欧比较法研究生暑期学校。
这个消息极大鼓舞了此项目运作人员的士气,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暑期学校的准备工作之中。2007年4月,南京大学宣布成立“2007年中美欧比较法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领导小组”,校长陈骏亲自担任组长,协调指挥。副校长张异宾、研究生副院长许钧、院院长李友根任副组长。院副院长杨春福具体负责暑期学校的各项事务。
为加强学术指导,南京大学同时成立了暑期学校学术委员会,邀请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副会长、大学党委张文显担任学术委员会,梁慧星、李林、朱苏力等著名专家担任委员。 选择异常严格
在教学计划方面,最后决定暑期学校采取半天上课,半天讨论,另外安排到法院参观,评议司法判决。之间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比较审判模式。整个教学过调老师与之间,与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进行互动式的教学。
如何合理安排理论学习与专题,怎样处理校内教师与外聘教师之间的平衡问题,在学生们的专业基础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如何能让大多数同学更多地受益,如何合理安排授课和专题讨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领导小组也都考虑到并做了妥善处理。
对于此次暑期学校的定位问题,曾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该项目的负责人许钧教授认为,暑期学校的成功开办,离不开三个条件:一是专家教授的支持;二是广泛的国际关系;三是高水平的参与。而高水平的参与又是最重要的。多数人认同这个观点:暑期学校不应成为“济贫”的场所,应“精英”教育旨,主要是为各高校选送的优秀研究生锦上添花;为教学效果和质量,必须科学严格地遴选。
为此,南京大学制定了严格的选拔办法:中国面向全国招生,根据报名的英文水平及素养择优录取。具体的办法是:自愿申请,所在学校书面推荐(重点推荐一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最后由南京大学院进行测试,测试的内容为英文水平、比较法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背景。最后由学术委员会决定录取名单。外籍按同一标准由各相关院具体负责。
暑期学校正式不收学杂费,南京大学统一为正式提供免费住宿和伙食补贴,并为西部地区提供往返硬座车票。此外,南京大学还提供了图书阅览、网络检索等课外学习条件。
参加暑期学校学习并通过相关的考核后,将颁发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统一印制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并可以获得2至4个学分。
这一切,是在其他暑期学校里得不到的。一位来自山东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说,“暑期学校的严格管理和人性化服务跟平时在自己的学校时几乎没什么区别。”
有这种感觉的不只是。来暑期学校授课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以前,我也曾多次担任过一些暑期学校的授课人,感觉它们都不太像学校,充其量只是培训班,但是这次的中美欧比较法暑期学校,让我感觉到它是真正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