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17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1、6月21日(星期三)早晨5:30,平邑县进入体检范围综合类岗位考生到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平邑县东城新区明生与银花交汇口向南200米东)院内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交通费400元(其中体检费350元,交通费50元,自备零钱)。
另外: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和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以上表格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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