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因财务工作需要,按照“人事派遣”(非事业编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出纳工作人员共2人,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应聘人员需具有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学院);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党的基本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具备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富有团队协作及敬业。
本次招聘要求应聘人员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到岗工作。如逾期不能到岗工作,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人事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以邮件(邮件命名方式: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的方式发至指定邮箱行报名。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心理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1.公示期满无的录用人员与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大学工作, 工作期间一直按照“人事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待遇按照学校《大学人事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执行。
3.人事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派遣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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