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工作,更好地为南昌县的经济建设服务,经县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本科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网上下载《南昌县环保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份填写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
考试开考比例为2:1。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经济管理、人文科技、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时限9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由高到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线、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
3、对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