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届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生证。
聘用人员为我单位编外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科技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生证等证件,等毕业证发放后,进行核准,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因本人原因提前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总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出现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在本次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本次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5、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等毕业证拿到后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6、录用:经公示无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单位的相关待遇;
8、成绩2年内有效,如被录用者2年内离职,可根据个人意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