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的,须在考试前24小时向莱州市卫生健康局反映,不在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格式见附件﹥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于2019年8月底前提供)、报到证(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于2019年8月底前提供)。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格式见附件3)。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国家另有的,从其。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经考察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单位正常工作安排、、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带土字旁的男孩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