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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鹤壁市淇滨区公益性岗位招聘67人公告
  •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14号)和《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鹤人社就业〔2016〕28号),经区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提出如下方案: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县区乡镇街道免费办理,需为就业困难人员并体现不少于3次的就业服务);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淇滨区2018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表格内容需打印)一份。

      4、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2: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5、准考证领取时间以梦见大海涨潮淇滨区网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三)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鹤人社就业〔2016〕28号)等执行。

      按照《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鹤人社就业〔2016〕28号)等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