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园真的不错,幽雅,灯光柔和,还有法律知识和故事,每晚到这里来转一转看一看,总有不少受益。”日前,在启东市南阳镇新河村,正在文化园散步的村民沈建平开心地告诉记者。记者四处看去,随着夜幕的,不少村民正三五成群地聚集在文化园里,或散步或跳舞,或驻足于宣传栏前,或欣赏公益广告。
据启东市长朱小东介绍,为进一步构筑和谐稳定的人文,夯实文化基础,他们与南阳镇党委联合,不断强化文化阵地建设,将工作重心下移至各村,实现文化“村村通”,为基层社会的和谐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方言演出“真带劲”
“月儿弯弯照我心,儿在牢中想母亲,未听娘的话,而今成了狱中人……”台上演员唱得如泣如诉,观众看得屏气凝神。这是“村村通”系列活动中的一个情景。据了解,这些演员大多是安置对象,他们以自己的特殊经历作为“教材”,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父老乡亲诉说用法的重要性,汇报重获新生的历程。
南阳镇施海彬告诉记者:“文化似乎是一个比较抽象的东西,但我们努力把抽象化为具体,通过村村办文化园、设宣传栏、建图书角、组文艺宣传队,让广大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文化。”他们在的指导下,利用村居宣传橱窗开辟文化宣传栏,结合不同时期的农村工作任务和普法特点,大力宣传普及与群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村农家书屋开辟图书角,配备《江苏法制报》《今日说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老年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利用村民广场、公共绿地、健身场地等,在各村居建立起集漫画、普法、公益广告等于一体的文化园,使群众在健身休闲的同时接受文化熏陶;通过创作“接地气”的文化作品,文化,营造氛围。
前不久,他们编排方言情景剧《边草》在各村居巡回演出,用启海方言俚语,把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展现得淋漓尽致。聚阳村村民顾正新看了演出后说:“熟悉的演员,熟悉的方言,文艺演出看起来真带劲!比看电视还过瘾。”
上演现实版的“三尺礼”
“各位村民大家好,今天我们一起学习讨论‘德法并举,老年益’问题。”日前,启东市组织人员走进佐鹤村,举办大讲堂,分别从和法律的层面,向60多位村民宣讲依法老年人权益。并运用现实生活中的事例,让村民在了解法律的赡养老人义务的同时,更懂得发扬“家庭美德”的重要性。村民们认为,这样的“很接地气”,既好听又实用,还有村民在课后立即咨询有关法律事务,寻找依法。
据记者了解,像这样的在南阳镇各村居十分普遍。他们利用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开设大讲堂,定期邀请法律工作者、村委会主任、社区及大学生村官,开展法律、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活动,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营造懂法守法的氛围。去年,小塘沙村有两家邻居因进宅而闹起了矛盾。村干部邀请他们到大讲堂听德法,促使两家人渐渐解开,最终互相谅解,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三尺礼”故事。
矛盾得到了“就地解决”
“老妈妈,别激动,我们一定替你解决好家庭矛盾。”面对情绪激动的70多岁黄大妈,村“金钥匙”调解室调解员袁彬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通知老人的三个儿子前来调解。老袁从情理和上分析指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婚姻法》和《老年益保障法》明确的子女应尽义务。同时引导他们相互协商,共同把老母亲的生活照顾好。经过老袁的耐心调解,兄弟三人最终达成赡养协议,黄大妈在三个儿子的簇拥下,千恩万谢地离开了“金钥匙”调解室。
自实现“村村通”以来,南阳镇在每个村均成立“金钥匙”调解工作室,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调解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和矛盾调解等法律服务,切实促进基层社会的公平,使类似黄大妈的赡养纠纷,不出村就都能得到解决。
“金钥匙”调解室不仅可以调解矛盾,还可以直接避免矛盾的产生。这天一大早,南兴村的龚元祥找到村里的“金钥匙”调解室,请调解员老刘帮忙“要回”同组村民几年前给他种的一块承包地。老刘详细询问其中的具体细节,发现时间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后,而且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为此,老刘耐心地向老龚解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要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在半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村会委提出申请,并经村会委同意才算正式放弃。同时劝他说:“你们争议的地块,他没有向村里提出放弃承包申请,你也没有办理承包手续,土地承包证书还在他的手里,他现在要收回经营权是有理由的。”在老刘的宣传与耐心调解下,老龚最终表示不再和同组村民争了。
朱小东告诉记者,“村村通”在南阳镇的推行,使文化变得“看得见听得到”,促使矛盾纠纷得到了“就地解决”,使文化闪耀出灿烂阳光。
原标题:启东“德法同行村村通”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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