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管办分离?其实这并不是一个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在当今世界足坛,成熟而成功的管理体系比比皆是,近20年发展迅速的日本足球就受益于日本足协清晰的管理结构。
在日本,没有单独为体育项目设置主管部门,体育隶属于文部科学省(简称文部省)。部门对职业足球基本不,均交由足协管理。在日本,财团法人日本足协是日本国内统揽振兴足球活动,主办J联赛、JFL联赛、女子足球联赛(L联赛)及天皇杯全日本足球锦标赛、全日本女子足球锦标赛等赛事,选拔组建代表全日本足球最高水准的国字号出战国际比赛的团体。
所谓“财团法人”是法律术语,意味着它是属于民法范畴的公益性民间机构。作为财团法人的日本足协不会任何来自国家财政税收资金的流入,这是由它民间团体的性质决定的。日本足协1974年变身财团法人,其原始财产正是野津谦与长沼健交时期通过向各家企业,特别是麟麒啤酒公司取得赞助,加上“球王贝利退役告别赛”、“釜本邦茂退役告别赛”等一系列大型活动的票房收入初步奠定。
所谓公益性,简言之,是与营利性相对的一个概念。公益性民间机构的存在不以营利,而是以公益、以促进社会的福祉与美好为目的;但是法律也并不它从事经营,只是经营收入只用于维持事业运转和人事费用,所获利润不进行分配,而是以种种有形无形的方式回馈社会。比如2002年世界杯的时候日本足协将收入大部分分给了各俱乐部,其他的剩余部分,日本足协用来创建了一家足球博物馆。从2003年开始,日本足协年度预算额超过162亿日元,他们的支出超过100亿日元。
当然,再美好的公益性事业,也需要严谨规范的制框架。日本正是通过法律——日本民法框架下的《公益法人认定法》来保障这一切的。在监管上,公益性法人需要在每个事业年度终了之后向主管一并提交《事业报告书》和《收支核算书》,前者是看你是否做到了“目的事业”,后者是看你的负债情况是否存在破产之虞甚至已经破产,同时审核其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不的经济行为。这些财务收支,公益法人也必须在平台和各自网站上予以公开。社会人士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赴主管查阅在网站上无法阅览的诸如借贷对照等更为精细的财务报表。
对于公益性法人的这一系列法律,意味着一个公益性法人要想立足于社会,就必须依法做到产业经营与社会公益兼顾,缺一不可;同时它也意味着,产业经营与社会公益在一个公益法人身上可以起到相得益彰的作用。日本社会的法制框架,为确保公益性法人的公益性质,起到了鼓励、和监管的多重作用。
所以对于财团法人日本足协而言,其主管是日本主育和文体事业的文部省,这意味着,在日本,整个足球事业与监管部门按我们的说法,实现了“管办分离”。这里的“管”者,是行政部门;“办”者,是由足协牵头的足球行业。而悬挂其上的“尚方宝剑”,即“管”者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据正是法律,具体而言就是日本民法框架下的《公益法人认定法》。
这里不得不顺便提到后来在1998年专为J联赛比赛推出的“日本体育振兴彩票”,俗称“TOTO”,但它是由文部省指导监督下的另一行人“日本体育振兴中心”另行运营和发售。这样,负责举办全日本规模的足球赛事和日本国字号赛事的日本足协,主要负责举办J联赛赛事的J联盟以及负责彩票发行的日本体育振兴中心,三者间形成平行法人关系。可见在管办分离的基础上,各主办团体间亦是职权分明。
和日本足协脱离部门41年的历史相比,昨天才正式与体育总局脱钩的中国足协,还有很漫长的道要走。日本足球能达到今天的高度,离不开财团法人、法人这样的制度创新,也离不开川渊三郎、长沼健等人的远见卓识。我们并不所谓原班人马,只是希望新足协的各人马,能够在其位而谋其政,就如日本足协曾经做到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