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2017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北科良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良辰”)以及SIGRINER AUTOMATION (MFG)SDN. BHD(以下简称:“SIGRINER AUTOMATION”)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
1、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公司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2016年度公司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7.62万元。预计2017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2、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2016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40.53万元。预计2017年度公司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本事项经公司2017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纪德法先生、袁忠民先生和蔡亮先生回避表决。
自2017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北科良辰采购变频器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合计21.94万元;公司已累计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合计56.51万元。
公司现持有北科良辰的35%股权,且董事长纪德法先生、副董事长袁忠民先生出任北科良辰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
鉴于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本公司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本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拟与北科良辰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采购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7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将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与北科良辰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拟与SIGRINER AUTOMATION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销售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7年度本公司因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公司将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均为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公司预计的2017年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监事会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体现了公允、公平与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杨得志炮轰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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