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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工资涨幅不宜超过125%
  •     记者12日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合全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等因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了2015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亏损企业可不涨工资

        首先,经测算后本年度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对于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大体按照8.5%的工资增长基准线来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测算后的工资增长上线或警戒线则为12.5%。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上述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而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12.5%的上线。

        省人社厅提出,本年度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与此同时,省人社厅也提出了制造业、建筑业等部分行业的工资增长。其中,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7.5%-9.5%;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7%-9%;住宿和餐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6.5%-8.5%;金融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4%-6%。这6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仍参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执行。

        增长向一线职工倾斜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应予以倾斜。

        省人社厅强调,全省各类企业应根据省及本地区颁布的工资指导线,按照《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参照所属行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实际,与职工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人均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或制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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