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我市2019年度计划定向选调434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市选调生工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努力把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为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补充高素质人才,储备、培养后备力量。
2019年我市面向教育部公布的部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定向选调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如下(共30所):
大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航空航天大学、理工大学、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学、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学。
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1次选调生。主要包括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和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天津市选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入选者),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1次选调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
2.选调对象必须有正确的立场和态度,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②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的任职经历,且应任职满半学年(团组织、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班委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③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是指选调对象最高在学阶段取得的荣誉称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10.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下同)的,应当回避。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有关。考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选调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网名、高校党组织审查推荐、选调单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录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各选调单位具体的选调职位及人数、报考须知、报名表填写说明等信息,可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查询。
网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2日18:00结束(共11天)。网址为: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开始至12月24日18:00结束。网址同上。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各选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选调计划。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调减该性别的选调计划,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该性别选调计划。所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00至16:00。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打印《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确认。应届毕业生应于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应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时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2月28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开发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青马工程”入选者,应于12月28日前,将《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团市委学校部。
选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参加选调生考试。审查合格并已经缴费(或已办理了低保、特困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1月7日8:00开始至1月11日18:00结束。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1月24日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为2:1。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小于2:1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同一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选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选。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按性别对男女考生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分别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市职位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进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各有关高校(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协助。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的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在《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所填信息进行核实。
拟录用人员由选调单位按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选调生招录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面貌、选调单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审批,发放《选调生通知书》。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考生未按选调单位时限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与兵妹妹在机房视为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