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好想吐槽一句,我也不知道啊~扎心了,老铁!于是,在今天,我了宁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他的回答,呵呵哒~满满的套!
以下《宁夏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和注意事项》,由老师,众位小编宝宝执笔,特地挑今天发出来,信不信由你喽~如果准确,就算给被愚了一天的学长学姐一点安慰;如果有所偏差,就当智商被再一次碾压~
5. 报到证:毕业前已签约的同学由学校统一办理,在学院领取;毕业后签约的同学凭就业协议书到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6. 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处办理(户口未转入学校或户口未移动的无需办理)。
8. 组织关系:共青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到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学生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必须使用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每人一式四份。
1. 确定工作单位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如有需要特别约定的,请协商一致后在协议书备注栏中注明。
2. 院、用人单位、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和毕业生签字后,《就业协议》就此生效。《就业协议》明确了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及义务、协议书一经签定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便更改。
3.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就业协议》,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式四份相同编号的《就业协议》。任何人不得转借、用他人的《就业协议》。如丢失,需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
4.若因特殊原因毕业生需要单方面毁约的,必须征得签约单位的同意,并由原用人单位开出解约函,毕业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方可另择单位。毕业生持解约函及已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就业协议》。
“就业推荐表”是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生推荐表格,代表学校推荐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使用方法如下:个人填写表中内容,学院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得衔接手续,毕业生必须持《报到证》在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并按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对毕业生进行管理。毕业生在毕业时凭《报到证》在学校办理户口、档案的迁移手续。
(2)毕业生与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私营、民营、合资等非公有制企业或无编制签合同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要加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的公章。
(3)被中小学、公立医院录用且有编制的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般需要加盖上级教育局或人社局的公章。
(4)毕业生与不具备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要加盖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如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为签约单位所属得人事部门,毕业生户口、档案则相应迁入签约单位所在地。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如遗失《报到证》,须申明,格式为:××是××年××专业毕业生,派往××单位《报到证》遗失,证号××,现申明作废,并在宁夏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
毕业生派遣后(即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已签到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两年内又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档案、户口须入新单位所在地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出具原用人单位解约函、原报到证以及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改派时间仅限于毕业后两年之内。
档案记录一个人的经历、学历、职称等,是一个人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明材料。档案是审核个人思想表现等的重要依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单位入职审查,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政审,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相关事宜及婚姻状况证明、员工工龄的认定和退休工龄的审核、申请经济适用房、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属兔的今年多大要用到档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本身或其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没有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档案。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将档案转到区、市或县一级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托管、人事代理。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均可为毕业生接收管理档案,并依据档案为毕业生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计算工龄、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等一系列服务。
若毕业生将档案保留在学校,在的两年择业期内学校将免费保管。但档案保管在学校不计算工龄,亦无法提供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人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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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机关按办理,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导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在学校科办理户口迁移证。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的户口如果在入学时已经迁移到学校,现在只能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方不能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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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就业工作的有关,毕业生的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方面整个毕业择业过程中的,包括及时、准确获取信息,接受就业指导,被如实推荐,自主选择用人单位、获得公平待遇等;另一方面是毕业生针对被录用单位的,这主要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协议接收毕业生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提供各种劳动保障的、追究用人单位违约责任的等。毕业生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服从校、院(系)就业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完成校、院(系)布置的与就业工作有关任务或事项的义务;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义务;有履行国家和地方的与就业有关的其他义务,如文明离校的义务、签约特殊行业保密的义务等。
从毕业生就业市场化起,毕业生就业一般分两个阶段:在双向选择成功后,由双方签订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毕业离校后,毕业生凭学校的报到证再到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正式报到、工作,开始全新的人生旅途。从劳动法律的角度看,签订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就业的第一关,也是关键一步。由于种种原因,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不少“陷阱”,特别是对缺乏社会经历的毕业生来说要特别注意。常见的求职“陷阱”有:
(一) 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向根本不知底细的“招聘单位”透露任何个人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立即报案。
(二) 以招聘之名非法: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急于求职的心理向求职者所要“风险金”、“金”、“培训费”、“押金”等。法律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和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可能是想骗取求职者的。
(三) 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便能拿到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传销、及其他非法机构。
(四) 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应聘者应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性成分”,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是发十二个月薪还是发十三个月薪?试用期待遇如何?试用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有一些老板以声称公司实行“低工资高金”的制度,然后用种种苛刻的内部,使求职者金终成泡影。
(五) 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对招聘岗位进行另类“包装”,说是招聘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业务代表、商务代表等,其实就是业务员、保险代理人等。求职者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应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
(六) 试用期陷阱:因为试用期招聘者所负的工资较低,招聘者为了始终保持廉价劳动力的状态,即便你十分出色的工作,也会被他们以各种的“理由”辞退。
(七) 不公平合同:劳动合同中的“一边倒合同”,即合同中主要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很少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以与求职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逃避责任的“合同”;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甚至有、等侵身权的“卖身合同”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