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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铃铛资讯】高考生注意!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   第一条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考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突出标准,遵循“公平竞争、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4号。

      第四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教育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第五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由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根据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需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由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遂行任务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计划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六)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第十一条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二条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审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条件的》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执行。

      第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五条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十六条对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英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英语成绩。

      第十八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九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省份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在上海市和浙江省等实施高考综合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复审和体格复检。复审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考生入学后,经复审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第二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第二十六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刘敏涛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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