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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公布《就业报到证》相关说明
  •   东北新闻网讯 9日,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公布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的相关说明,说明如下。

      东北新闻网讯 9日,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公布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的相关说明,说明如下。

      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调整改派期限)为2年,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到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

      择业期是自毕业当年度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7月31日止(如2013年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期最后期限为2015年7月31日)。

      二、超过择业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不能补办,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补办派遣证明。

      三、2000年之前毕业的,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毕业生分配名册复印件等材料,补办派遣证明。

      注:1.《就业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生源地教育局,按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生源地教育局要求办理报到。

      2.档案寄往我单位、《就业报到证》抬头开至其他单位的,请持《就业报到证》原件、调档函到我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一、毕业离校时已派遣至内单位的,如需在范围内调整改派的,可到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办理改派手续。须持以下材料:

      二、毕业离校时已派遣至内单位,又需转至其他省的,请直接联系毕业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学校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